独立法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建立护士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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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