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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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