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入网,是指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开户、过户等。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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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