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新闻出版统计是指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为满足新闻出版行业管理工作需要,依法对新闻出版统计调查对象组织实施的各项统计活动。 新闻出版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新闻出版(版权)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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