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第十七条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全国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管理;地方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由各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