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9号)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及相关集中度风险、跨注册地辖区业务等提出相关审慎性监管要求。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及相关集中度风险、跨注册地辖区业务等提出相关审慎性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