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除为了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立即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等情形外,合法性审核的时限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