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二章 建立卫星通信网

第六条

建立卫星通信网的,应当符合国家通信网建设的统筹规划,遵守国家建设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