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卫星移动业务涉及的终端地球站的使用管理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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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