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三章 设置使用地球站
第十九条
地球站的技术特性、站址选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在城市市区的限制区域内设置使用的发射地球站,其天线直径不应超过 4.5 米,实际发射功率不应超过 20 瓦。 设置地球站所使用的发射设备,应当通过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设置使用地球站
地球站的技术特性、站址选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在城市市区的限制区域内设置使用的发射地球站,其天线直径不应超过 4.5 米,实际发射功率不应超过 20 瓦。 设置地球站所使用的发射设备,应当通过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