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章 检验业务范围第九条交通运输部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负责远洋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的检验业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内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的检验业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