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

第八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渔业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论负责。 渔业船舶检验人员开展检验工作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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