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第八条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渔业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论负责。 渔业船舶检验人员开展检验工作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