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

第七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配备与核定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符合相关要求的检验人员。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组织对检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不定期持续知识更新培训。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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