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章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第四条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是实施渔业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和省级、市级、县级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