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检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停止检验或者撤销相关检验证书: (一)违规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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