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内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内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