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六章 检验管理和监督第二十六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建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报告制度。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船舶检验业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