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四章 强制检验

第十四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检验技术规范开展检验,确保检验完成时,图纸符合检验技术规范要求、船舶与图纸相符、证书与实船相符。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开展强制检验应当通过核查、审查、检查(包括抽查、详细检查、检测或试验等)方式对有关检验项目的技术状况进行确认。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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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