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第九条

第三章 许 可 程 序

第九条

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许可范围和许可条件提出申请。一次申请多项许可范围的,可以合并申请。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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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