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第六章 结案、归档第五十一条案卷归档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查阅案卷的,按照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