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第六章 结案、归档

第五十条

卷内材料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材料按照办案时间顺序排列的原则排列。 内部审批件可以放入副卷。 卷内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