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送 达

第四十七条

本章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可以在报纸或者登记管理机关门户网站等媒体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发出公告日期以刊登日期为准。公告送达,应当在案件材料中载明原因和经过。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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