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三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处罚决定的,应当收缴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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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