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章 立案、调查取证第十五条执法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并要求其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