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的令 / 第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的令第八条第八条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备案有效期为1年,届满后可以重新申请备案。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