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迁移国家基本海洋观测站点: (一)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确需依法占用的; (二)海洋观测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失去治理和恢复可能,或者不能确保海洋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因素无法正常开展海洋观测业务的; (四)因海洋观测业务发展需要的; (五)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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