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选育、培育水产优良新品种。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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