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选育、培育水产优良新品种。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