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进出口管理第二十七条申请水产苗种进出口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凭农业部或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表办理进出口手续。 水产苗种进出口申请表、审批表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