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考评机制,全面考察基础工作、力量建设、预防治理、查处违法犯罪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评价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质效。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