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专业力量,加强骨干人才培养使用,设立常态化反有组织犯罪专门队伍和情报线索处置平台,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具备数量充足、配备精良、业务过硬的专门队伍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六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