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案件办理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准确认定有组织犯罪。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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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