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十八条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根据有组织犯罪态势评估结果、公安提示函反馈情况等,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预防和治理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或者场所。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