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管 辖

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所监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生在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以本单位名义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其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其管辖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信息网络等因素,无法确定发生地的,原则上由当事人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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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