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案件审理第二十六条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案件时,可以听取与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法官、律师、学者等外部专家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当面听取的方式,也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提供书面意见。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