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管 辖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案件不适宜由相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的,可以自行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指定其上级行、其他同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实施行政处罚。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