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进行自律管理。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