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第八十二条独立法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八十二条本办法所称“保荐机构”,是指《证券法》第十条所指“保荐人”。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