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保荐职责

第二十一条

保荐机构应当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方可推荐其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机构决定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可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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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