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保荐职责

第十六条

保荐机构应当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发行人证券上市后,保荐机构应当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