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被纳入另册管理的个体工商户,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登记机关应当恢复其登记在册状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