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工作机制经评估,确认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的,可以决定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布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禁令(以下简称禁令)。 工作机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者撤销禁令。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工作机制经评估,确认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的,可以决定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布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禁令(以下简称禁令)。 工作机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者撤销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