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是否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由工作机制综合考虑下列因素评估确认: (一)是否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二)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对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是否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由工作机制综合考虑下列因素评估确认: (一)是否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二)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对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