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外国法律与措施的域外适用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当禁止或者限制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第三国(地区)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的情形。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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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