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或者不遵守禁令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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