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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