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镇、乡和未设镇建制工矿区的照明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各地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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