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