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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