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