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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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