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第三章 节约能源

第十七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提高城市照明维护单位的节能水平。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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